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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2023-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04  点击:

各相关部门:

现将组织申报研究会2023-2024年度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课题选题和内容必须符合新时代大力发展具有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课题的申报须紧密围绕主题,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论证充分,鼓励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申报。理论性研究要求具有开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并具备实践验证基础。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推荐人意见”。每个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课题。

2.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研究专长,选定题目,也可在《课题指南》选题方向上进一步细化题目或自行拟定题目。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课题负责人)。

4.课题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书》(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课题申请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或者属于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项目,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5.课题负责人主持研究会往年课题尚未结题,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6.课题预期研究成果至少须包含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及1篇研究报告,上述内容需在《课题申报书》“预期研究成果”页中写明。在结题时,须完成预期研究成果。

7.课题立项后,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

三、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人于2024年3月7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发送邮箱:xdx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胡娜。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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