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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天津市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鼓励科技创新活动,依据《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南科技规〔2019〕1号),重点围绕智能制造、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现代农业、“双碳”、疾病防治与医疗健康、公共管理以及质量强市等领域,择优支持2023年津南区科技计划项目。现启动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一)科学技术研究类项目

(二)农业科技创新类项目

1.农业示范推广项目

2.生态农业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涉及的产品本身及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有一定科研能力、可确保项目实施完成的申报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曾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区县级科技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省部级科技项目的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清单要求顺序左侧胶印装订(含封面、封底在内统一编写页码),书脊为所申请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及第一承担单位,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标注正本,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项目申报人先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研部邮箱,压缩包命名规则为:二级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23年11月21日16:30止。

五、不予支持的范围

1.不符合相关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的,不予支持。

2.已获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及类似项目,不予支持。

3.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或无实质内容变化的类似项目近三年内获得过区级资金支持的,不予支持。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报项目需合理填写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一经立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3.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科技项目(除农业类项目)。

七、受理部门

科研部

联系人:范婵娟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邮箱:xdxykyc@126.com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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