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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高职研究会优秀案例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2-09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第三届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优秀成果 》及补充通知,现将具体内容进行通知。

一、参评成果范围

1.我院教师承担的由天津市高职研究会正式发布和管理的各类立项课题以不同形式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均可参评(含阶段成果)。

2.我院教师完成的与高职教育相关的其他课题研究成果。

3.我院教师取得本院校二级学院及以上肯定的优秀教学成果。

注:已获市级及其以上各类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参评成果形式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论文、研究(调研)报告、工具书、教材等各种形式的相关研究成果(不包括论文集、建设方案、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课程思政案例、专业群建设方案、“1+X”证书制度方案等。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查报告、咨询报告及有代表性的课题研究过程材料,如论文、调研报告、教育案例、教学课例、教学反思等研究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等。



三、成果确认时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评选标准

1.参评成果必须体现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论述的精神要求,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和规定,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参评成果主要研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或从某个角度研究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问题,主题鲜明、论述充分、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3.根据高职教育研究和教学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性的水平,按成果类型分类,设一、二、三等奖项。

4.参评成果作者能坚持学术道德规范,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经所在单位认定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作者不能申请参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1.电子版

(1)提交《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第三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和教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申报成果支持材料

①参评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成果转化、社会反响、学术评价等证明材料),体例为A4纸,小四号字体规格;

②课题的立项通知书或结题证书的扫描件(尚未结题的阶段成果参评,只提供立项通知书的复印件、已结题的课题还需提交结题证书的复印件);

成果为对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的需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请示,未同步提交查重报的告视为不合格案例。

④申报成果支持材料要汇总为一个pdf份文件,pdf首页加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标明单位和姓名;多个文件分散提交的材料,不予接收。

(3)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5名作者。多于5人的可在表后注明,名单以结项名单或发表署名为准。所有申报者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均不退回(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除外)。

2.纸质版

审核通过的成果,申请人需于2月28日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第三届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和教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作者签名”为手写

(2)所有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 1 式 5 份,均一式5份(参评成果主件和申报表至少1份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A4纸复印,小四号字体规格打印;

(3)成果为对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的需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


六、申报截止日期

电子版:2021年2月21日中午12:00

纸质版:2021年2月28日下午4:00

七、提交地址

科研处邮箱:xdxykyc@126.com ,邮件命名[高职研究会案例成果+申报人姓名];

联系人:胡娜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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