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规建中心”)联合北京创新研究所共同开展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次研究主要聚焦科教融汇、职普融通、高质量就业、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具体研究内容及相关要求见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成果积累,每人限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可以包含有关用人单位、研究机构人员,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2.课题根据课题经费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一般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讲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助理研究员)。重点和重大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等学校副教授和相应职称及以上、中专高级讲师及以上、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科研助理及以上)。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应注重应用性与创新性,注重形成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实施意见、工作指南、课程体系及教材资源等具有操作性、可落地的成果。
2.课题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研究基础,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按时完成项目的研究和交付,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课题负责人应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并按照要求定期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
4.课题采取规建中心指导、北京创新研究所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经费支持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课题的研究时限为一年。
5.规建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规建中心与北京创新研究所组织专家采用集中审核、通讯审核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且课题经费到位的课题予以立项。规建中心与北京创新研究所共同开展课题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6.课题申请人于2025年5月15日16:00前将《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申报书》(附件2)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dxykyc@126.com。
科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