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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经由学院主管领导和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学院的财务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严格执行会计法规,严格维护财经纪律,严格内部监控制度,对学院资金使用进行统筹和监管,促进学院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学院日常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和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二、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负责制定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学校的有关制度。

三、负责受理学院各项与资金有关的业务,依据财务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对有效且手续齐全的业务予以办理。

四、负责财务日常的出纳、报账、记账、合同管理、报表、档案、学费收取、一卡通充值等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五、负责学院财务预算、决算、月报的汇总编制上报及其他上级部门部署的财务报表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加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的财务状况,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七、负责对学院教职工办理代发工资、退休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以及其他涉税事宜的工作。

八、负责学院各项学生收费标准的执行及有价票据的管理、学生勤工俭学、助学金的代发工作。

九、负责学院有关财务文件、会计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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