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能
学院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学院共青团的整体工作,工作职能如下:
一、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工作要求,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和学院的实际,制定全院团的工作要点,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二、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三、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团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定期开展学生干部量化考核工作,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团费收缴、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深入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七、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党员奉献队活动,使学生了解社会并在活动中学知识、长才干、做贡献。
八、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与监督。
九、执行团的纪律,对违纪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